12月27日下午,2017年辅导员调配工作会议在行政楼A221会议室召开。组织部、学生工作处(武装部)、人事处、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,各系(院)书记或副书记及有关单位负责人、辅导员参加了会议。会议由校党委委员、副院长王旭英主持。
会上,王旭英传达了学校辅导员调配工作的有关规定,明确了调配原则,并对本次调配的后续工作提出具体要求。她结合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的要求,明确了“青年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(职称)时,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”的新规,要求各系(院)尽快部署,统筹安排2018年度有意向参加职称评聘人员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。
学生工作处处长夏可树宣布了2017年辅导员调配方案,简要介绍了辅导员调配的依据。他要求新进辅导员尽快到位,尽快适应新的岗位,尽快投入工作;要不断加强学习,学习《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和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,学习学校相关管理规定,提升职业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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