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方便学生的生活,经学校研究,在教学区部分路段安装若干自动售货机,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1、此次安装自动售货机学校不作任何投资,完全由社会企业法人进行设备投资、管理;
2、初步确定在南北方向四条路上各安装2台自动售货机,共8台;
3、学校不承担任何安装费用,投资人无条件接受学校管理,且由于学校建设、管理等原因需拆除时,投资人无条件拆除,学校不作任何补偿;
4、投资人拟安装的产品必须通过国家相关技术认证,且是知名品牌;
5、投资人要确保设备的安全,如因产品质量、安装等原因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,所有责任由投资人负责;
6、售货机所出售的商品必须是优质、知名产品,投资人须将进货渠道证明材料报学校,以便监管;
7、一经发现投资人出售假冒伪劣商品,学校将没收其保证金,并立即停止其经营行为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负责;
8、自动售货机的基本技术要求:
①可提供投币、刷卡及支付宝等多种消费功能;②具有提供热饮及冷饮的功能。
9、有意投资者请将实施方案于8月7日交资产管理处(A113室)。
联系电话:3196076 3196077
资产管理处
2015年7月31日